办实事解难题 | 长乐法院深入开展调解平台“三进”工作
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大部署,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积极传承发扬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与辖区内基层治理单位对接,深化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建设,开展调解平台“三进”,力求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、化解在基层。
坚持党委领导 争取各方支持
最高院指导意见出台后,第一时间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文件精神,区委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、明确责任、细化措施,安排确定乡镇(街道)、村居两级共253名司法联络人与法院对接有关工作,落实经费保障和机制支撑。
延伸解纷网络 完善前端疏导
推动全区18个乡镇(街道)、235个村(社区)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源治理模块,在乡镇(街道)、行业协会设置23个党员法官法律服务点,建立“法官村(社区)微信群”,打造“一镇一点、一村一策”治理格局,为群众提供便捷解纷渠道和服务。
强化硬件保障 提升解纷效率
加强制度建设 规范工作流程
出台《推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网格实施方案》,建立预防纠纷和矛盾化解联调联动机制,制定工作目标、明确责任主体、规范案件分流对接流程。制作发放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基层治理单位端操作手册。开展调解平台“三进”宣传,推动“三进”工作深入人心、落地见效。
一年来,长乐法院陆续与26家部门行业共建诉非联动机制,组织基层治理单位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,推动调解平台“三进”工作在长乐落地生根,扩大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覆盖面,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、就地调处、就地化解,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,持续擦亮“秉持公平正义、守护八闽平安”新风正气福建“名片”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。
来源:长乐法院
福建高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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